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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时事微博

煤矿一把手月下井不少于三次
发布日期:2012-06-27
    山东省规定:煤矿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、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三次,安全生产领导不少于6次,总工程师不少于10次,安全系统副矿长不少于15次。矿井每班必须有一名矿领导现场带班作业,关键工程、关键环节,矿领导必须现场指挥,盯岗带班,并挂牌让群众监督。无独有偶,广西河池一煤矿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,这些助理替矿领导下井,已被国家安监总局发现,并免职。这个措施使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,落到了矿领导的头上,想当领导先下井,先在第一线干上一阵子,有了资格,才能当领导。先当黑领,再当白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