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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行业新闻

2020年农药管理工作要点
发布日期:2020-03-11
2020年农药管理工作要点
       2月12日,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《2020 年农药管理工作要点》的通知。其中,在生产环节,农业农村部将严格准入条件,控制新增企业数量,督促相关农药企业按照规定进入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,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。
       此外,农业农村部还将开展“三减一优”(减材料、减环节、减时限,优化审批服务)农药行政审批服务便民活动,提高审批效率,减轻企业负担。继续支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试验,鼓励农药企业积极参与,加快登记进程。组织开展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联合试验、群组化登记,加快农药登记步伐。
       在农药登记方面,农业农村部重点开展氟虫腈、莠去津、多菌灵、草甘膦等已登记 15 年以上的农药品种周期性评价,对农业生产、人畜安全、农产品质量安全、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,严把登记延续关口,逐步采取撤销登记或禁限用措施。
       在农药生产方面,严把农药生产许可延续关,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或者不符合农药生产企业条件要求的,不予生产许可延续。鼓励企业兼并重组,退出一批竞争力弱的小农药企业。
       农业农村部还将研究制定政策措施,进一步完善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,支持企业走出去。调整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,削减一批农药管理品种。加快推行农药进出口网上办理,力争实现全流程作业无纸化,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。
       针对农药行业和企业提出要加强产业发展引导,促进农药转型升级。具体如下:编制产业发展规划。组织制定《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(2021—2025 年)》,明确“十四五”农药产业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,并在农药生产布局、产能规模、产品结构和政策措施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,促进农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。强化信息监测预警。开展农药产销用信息监测,及时掌握农药产销用动态,对重大供需缺口、价格异常波动作出预测预警。开展农药安全风险监测,重点监测农药使用过程作物药害、人畜中毒、农产品质量安全、环境污染等风险,建立农药风险监测、预警、处置和报告制度。加快农药管理信息化建设,完善农药数字监管平台,强化农药行政审批、质量追溯、市场监管等信息互互通。加强安全生产督导。按照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要求,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,督促指导农药生产者、经营者、使用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排查安全隐患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,全力保障生产安全。创建农药经营标准化服务门店。在蔬菜、水果、茶叶主产区,遴选工作基础好、技术力量强、诚信守法的 500 个农药经营门店,继续开展农药经营标准化服务门店创建活动,大力推广经营场所、经营产品、经营行为、技术服务、管理制度和废弃物回收等“六规范”模式,示范带动提升农药经营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,保障农药产品质量。积极稳妥推进高毒农药淘汰。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》,按照 5 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 10 种高毒农药的目标要求,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制定高毒农药淘汰方案,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,2020 年选择 2-3 种高毒农药,开展风险评估论证,适时采取禁用措施。
(文章来源:中国农药工业协会)